物联网与虚拟世界整合哲学问题研究
时间:2011.11.26 16:00(周六 Sat.)
地点:圆明园路169号协进大楼1F
讲者:翟振明
虚拟世界是人们通过自己的替身(avatar)沉浸在其中与他人交往并共同创造人工环境的三维感性世界,可称为“人联网”,现以美国的Second Life为代表。“物联网”则是将人工物全方位传感连接并通过互联网对物的系统实施监控和操纵的网络,各种政府和非政府力量正在大力建设之中。“人联网”与“物联网”一旦整合起来,一个全新的文明形态就会形成,传统哲学中的世界本性问题、人格同一问题、伦理和法理问题等等,就会成为实践者必须直接面对的基本问题,对实践问题的回答,必须以康德“人是目的”的价值原则为出发点,不然我们就有可能本末倒置彻底迷失。
翟振明(Philip Zhai)
翟振明,男,1957年12月生,中山大学虚拟世界研究中心主任、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原学理工科,后选择哲学探索为主业,最近也从事艺术创作。1986年赴美国留学,1993年获博士学位毕业后,在美国多所大学任教,直至2000年受聘回国,任教于中山大学,其中英文著作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如《Get Real》一书已被译成中文于2007年由北大出版社出版,题为《有无之间:虚拟实在的哲学探险》。
实录
感谢大家百忙中在休息的时间来听我的讲座。这可能是一个无趣的讲座,牺牲有趣选择无趣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哲学一般都是比较无趣无味的,但今天讲的这个题目比较新鲜,所以我可以争取讲得有些趣味。并且,我的有关虚拟现实的哲学,已经影响到艺术界,纽约的艺术家、北京的今日美术馆和深圳美术馆等,都已经邀请我参与了他们的艺术创作活动,这个也比较令人兴奋。
物联网和虚拟世界一般都是不放在一起讲的,物联网是未来的趋势,这两年提得比较多;虚拟世界不是一般互联网的上网、聊天(虽然网上的人也不一定相互认识,里面的身份也是相对独立的),我讲的虚拟世界要大大超出互联网。1998年我在美国写了一本书:Virtual Reality>,2007年北大出版社发行了这本书的中文版,叫《有无之间——虚拟实在的哲学探险》,论证了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对人类发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但里面写到的内容到现在还只是初见端倪;并不是说我1998年写的,过了这么些年,现在已经发展得很远了,其实还没有。现在搞虚拟世界的也不是很多,在美国有Second Life,国内则是hipihi,后者的老总许晖和我是好朋友。
虚拟现实:我做哲学,不是别的哲学家在讨论什么我就跟着讨论什么,更不是只针对社会发展的现今状态发发议论。虚拟现实首先是一种技术应用,目前只有雏形。要触及到虚拟现实的哲学问题,不能就其现在的雏形谈,而是要讨论其发展到极端状态时的情形,把其可能性推到极端来讨论。我不是要讨论一个一个眼前的问题,而是讨论当事情做得完整了,将会演化成什么,对我们人类生活在根底上会产生什么影响,才有较大的哲学意义。虚拟现实里的是物理的感性世界,你用自己的替身(avatar)在那里与他人交往互动,而不仅仅是注册个名字就完了。Avatar这个词从印度来,意思是神化身成人的样子,“化身”的意思。电影《阿凡达》中的Avatar这个词的用法并非直接从印度来,而是从互联网的虚拟现实中借过来的,我们进去那个世界代表我们自己的替身,有形象的,那就叫虚拟替身Avatar。虚拟世界和其他互联网的赛博空间(cyberspace)不一样的地方是:它是以Avatar为中心的世界,一个以人为中心的世界,所有内容围绕着它,整个世界由诸多Avatars创造,这是虚拟世界。从视觉、听觉到触觉都是人为创造出来的,各种感觉综合起来,组成什么样子呢?当这样的虚拟世界还没诞生的时候,我已经在写那本书,并开始论证了。虚拟世界的起源是什么?我们现在这个所谓的“真实”世界是怎么来的?我们首先有眼睛能看见,还能看见是一个立体的,完了之后听,再把听觉和视觉联系起来,听觉上是立体环绕声,动的、实时的、活的不是死的。这些能否做到?简单的技术就能实现。好了能实现之后,是呈现逼真度的问题,当逼真度足够高、且达到实时互动了,你就分不清真假。还能摸,戴上有刺激感的数码手套,把鼠标的输入也由它来代替,就能实现。视觉,可以做成3D模拟的,像看立体电影一样。你呢,你的Avatar在那,你一走,整个世界跟着你avatar的运动来变化,根据物理世界变动规则来变化。你觉得你在动,周围环境是静止的,但其实是周围环境根据你的视角变化来演化。物理世界的概念,你在美国,我在中国,可以在虚拟世界中的同一个场合会面、握手。这可以和互联网接起来,也可以不接,我们四五个人就可以搞一个,也没有互联网。接到互联网上去,全世界的人就可以在同一个虚拟世界里见面拥抱了。现在美国second life还没有连接三维成像的外围器具,但它已在互联网上将所有avatars及物理场景连起来,用户都在里面互动、聊天等。我们一般使用的互联网,如果没有3D的以avatar为中心的感性互动的话,连虚拟世界的雏形都算不上,只能说是虚拟世界的网络预备。所以,我讲的虚拟世界不能和我们现在说的上网混为一谈。
物联网(IOT):把人造物甚至自然物的系统以有组织的方式进行电子信息标识和连接(地址),同时接入互联网。
这是中国政府及其他巨大实体正在大量投入去做的事情,把人造物(具体是哪些东西、人造物的划分范围还没明确)给个地址,注册起来,放到物联网,所有人造物的状态属性:温度、大小、尺寸、地理位置都输入互联网。无所不包,所有人造物在干嘛、处于什么状态,一清二楚,这是第一步。第二步,把各种被操作的设备,汽车、火车、推土机、飞船连起来进行远程操纵,从知情者变成操纵者,不仅是知道人造物的状态,还能对其进行操作。那怎么操纵呢,得有个技术:主从机器人。比如《阿凡达》电影中,大战车打仗,人挥拳头,机器也挥拳头。但在遥距操作的实现过程中,人不用上到战车上去,而是直接无线遥控,战车不是机械,而是另一个替身,人形的。你做什么,它跟着你做什么。远程遥控,物理互动。现在我们只是键盘操作,到了那时候都是通过传感器用实际动作来操作。
遥距操作(tele-operation)是什么呢?比如在远处,你的替身在开车,但你觉得就是自己在开车。3D成像、感触传递什么的都有。物联网(全部物在互联网上都知道)+遥距操纵,那就可以在网上操纵这个世界。我按照遥距操作的思路创作了一个艺术作品,自己改装了头戴式视频显示器等设备,在深圳美术馆展出(翟振明作品)。现在美国有家公司Intuitive Surgical,这两年股价大涨了好多倍,专做da Vince(达芬奇)系统,用来做远程治疗,做微创手术:医生和病人异地,遥距操作,微创。在真正的病人那里,插进去两个镜头以摄取3D的视像,再插进重复远处医生动作的机械手。这样,医生眼前的虚拟器官看上去像真实器官,还能放大、转换观察角度,标有各种实时测量传递的尺寸;实施手术时,医生对着眼前的虚拟器官操作,手的动作连接在遥距操作柄上,机器手臂在病人身体里做同样的动作,真实的动作,非常精确。一般说来,通过遥距操作,人体的力量在主从机器人的从方、亦即机器替身那里可以被放大,因为其能量的来源是独立的。把所有的东西放到互联网串起来,用遥距操作来将人的动作传至物联网上的人造物,进而开发自然物,原则上就能操纵一切世界上的工农业生产。当然这是未来极端发展的结果,如今实验室里的都是小规模的局部的遥距操作。原来人们设想是把机器人弄成很聪明(人工智能),但现在看来这条路荆棘丛生,而主从机器人,是沿着另一条思路开发出来的,用的是人类原来的智能。
人联网(虚拟世界):以美国second life和中国的hipihi为代表的虚拟世界平台,正把全世界的人的身与心通过数码替身(avatar)以实时受控的三维形象的方式集结在一起进行前所未有的交流与创造性活动。
上星期我应邀去德国科学院做有关西方民主危机的报告,顺便在洪堡大学(Humboldt-Universität zu Berlin)法学院做了个关于虚拟世界和互联网整合的规范问题的学术报告。当时我提议,应该为虚拟世界立个大宪章,以抵挡外来的势力把这个世界的规则中原本就不合理的部分移植到虚拟世界中去,外面不正当的规矩不能让它进来,我们必须以人类的理智确定的需求来制定我们的基本原则。人联网,是每个人通过avatar表达自由意志互相交往合作的场所;而物联网,则是通过对物的组织管理和操控来实现各种功能的机制。这样,如果人联网和物联网整合在一起的话,必须要保证每个人对物的足够的操控力,而不能让任何个体沦落为物的附属或物后面的寡头的玩偶。
很多人认为second life是网游,second life的创始人却坚决说不是:我们是一个独立的另外的世界!现在大家看到的这张图(图1)是截屏,里面是丹麦领事馆,这是家真实的机构,提供真实的信息,当然办签证之类的还不能实现,但已经有些咨询的功能,是真的丹麦领事馆在second life里建的。
图1
这张(图2)是哈佛法学院的模拟法庭、校园的延伸,他们都用这个上课。
图2
还有比如英特尔之类的大公司,都在second life里发布产品、招聘新员工,人操纵着自己的avatar在里面互动、聊天,像真的开会一样。用户可以自己选择形象,控制自己的avatar。这一切都不是公司平台做的,是里面的“居民”自己做的。你看,这都和游戏不一样吧,这里没有输赢、没人规定如何积分升级,只有一些物理规律,限定了什么做得成什么做不成,比如平台模仿地形给你一块地,avatar在这里造房子之类。现在只有视觉,没有实时环绕立体声,没有触觉,还是以打字为主、语音为辅。目前有几千万人注册,每年创造产值几亿美元。Second life里有自己的货币叫林登币(Linden Dollar),可以换算成美元。近两年因为facebook客户的分流走掉一些,目前用户数量基本稳定了。
美国有个学者,要去找这个关于这虚拟世界是独立世界而不是游戏的概念的出处。然后他发现这重要来源之一就是我1998年出的书。网络化的虚拟现实是创造新的世界,而不是游戏和娱乐。而我的书给这个世界设计了一个基本构架,他奉我为虚拟世界的思想先驱/鼻祖之一。
讲到这本书有个小故事,超女李宇春2011年出的一个mtv叫《会跳舞的文艺青年》,文艺青年爱读书,爱读另类的书。mtv里有个镜头一晃而过,是两页书。玉米们(李宇春的粉丝的昵称)于是就截图下来要找出这本书,结果发现原来是我的这本书的中文版,2007年出的。但由于这是学术书,印数不多,发行之后没几个月就已经卖完了。于是很多粉丝要买,买不到,还去要求北大出版社重印。他们觉得是偶像读的书,他们也要读,其实我觉得是导演放进去的,和李宇春没什么关系。
我接着说前面产值的事情,来说如何在人联网发财的故事。有个在德国的华人女教师,在那里叫钟安舍,她在second life里一开始买了很多地,把这些地整得很漂亮,盖了房子,像我们的房地产商一样,然后再卖给别人。Second life里的价格也是自由涨跌的,很多人要就涨价;一两年后,她在房地产业赚的利润价换算成美元超过了一百万。Second life2003年推出,2004-2005年发展起来,她是真金白银靠Second life发财的第一人。后来她回到中国,老家武汉,继续雇了人做,但现在可能没那么兴旺了;她甚至还找过hipihi谈合作,这回是真人来的,不是avatar。(笑)还有一个好玩的故事,有一名英国蓝领工人,为了改善里面avatar的亲密交往功能,本来两个avatar只能说话、笑,就完了;结果他做了个功能球,两边点击,两个avatar就可以抱起来跳舞了,结果好嘛,这球一天卖几十个,赚的钱比平时工资要高好些。这就是说,你能在里面就业。最简单的生意就是开商店,卖服装,服装就是avatar的形象。网站默认可选的形象很少,那你做个性化的形象,也能赚不少钱。如果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人能有互联网,去找个给人看店的活儿,就能很富裕。或者别人新店开张,你去凑份子跳舞(跳舞是系统自动的),去捧人气,挣几个林登币,换成美元的汇率当然是很低的,但积少成多啊。还有比如新闻社也在里面开分社,比如路透社,不是针对虚拟世界向现实世界报道,而是只针对虚拟世界里面的,专门有记者avatar采集新闻报道给里面的居民。还有就是个大银行在里面开分部,给人存钱和房贷。你说这是游戏吗?这不是游戏。当然这个虚拟世界还不能操纵物联网,目前有几百万人在上面活跃。而物联网呢,在与虚拟世界看来不太想干的领域独立发展。温家宝几年前在苏州开会说要搞“感知中国”,说的就是物联网。政府其实投了很多的钱在做这个事情,因为在这个领域,中国和世界没有距离,大家一同搞,那中国就可以抢占先机,把其他国家甩在后面都有可能。所以现在有些大学都成立了物联网学院,没有人才也弄个学院(笑)。物联网是真的在做,国家把它称作互联网的严肃应用,却认为虚拟世界是像吸毒一样,让人在上面玩,是堕落应用,是把人引向歧途。那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这个观点对不对。
人联网+物联网(IOT)+遥距操控(Tele-operation)=扩展现实(Augmented Reality):作为物流操控系统操作界面的互联网终端,如果不与虚拟世界相整合,界面就是离散的。虚拟世界把这各自分离的界面连成一体,参与其中的个体也就连成联合体,与其相连的物联网就被置于这个联合体的监视操控之下。这样虚拟现实就成为扩展现实,联合体创造出的虚拟世界就不仅是视觉和体验,更是操控自然世界因果事件的时间空间,以及他们为生存和发展而劳作的地方。
这里有几个我造的中英文词:
- 1)人替(avatar),直接由用户实时操纵的感觉综合体,在完全的浸蕴环境下将与物理身体的视像在空间上重合,由第三人称的对象性表征转化为第一人称视听场域中心的主体表征。
- 2)人摹(NPC=Non-Person-Character,参考了网络游戏用语Non-Player-Character),由人工智能驱动的摹拟人,可以是系统创设的,也可以是用户创建的。
- 3)物替(intersensoria),对应于物联网中的物体的服务于遥距操作的感觉复合体。
- 4)物摹(physicon),该世界中各种不被赋予生命意义的“物体”。
- 5)人替摹(avatar agent),用户离线时派出的假扮真人的由人工智能驱动的摹拟人替。
此外,考虑将来动物群体的加入,我们还会有:
- 6)动物替(animal avatar),如果信号输入端使用了完全的传感技术进行实时动态捕捉而摈弃键盘和鼠标,我们就可以允许用户的宠物或其他动物进入虚拟世界,于是该世界里就会有这类对象活跃其中。
- 7)动物摹(animal agent),由人工智能驱动的摹拟动物,如hipihi河源虚拟恐龙公园中的“恐龙”。
我在逻辑上穷尽了这里面可能出现的7个种类(见图3,为了简洁,没把动物替和动物摹放进去)。这些构成了这个世界构成的模型,加上现有的数字城市、网络游戏,都能结合到虚拟世界中,变成未来的一个界面,比如把游戏中的人摹释放到虚拟世界中去,和大家混在一起。
图3
想象一下,如果这整个操控权落在某个政治强权或商业寡头手里,将是多么可怕的世界,结果是难以想象的,就是以控制物联网的方式把人联网吃进去,把所有人都吸进来为物联网服务。
人不能沦为物的奴隶,但如今物联网却被认为是严肃应用,而人联网却常常被认为是让人堕落的“游戏”,也就是说,人联网被认为要比物联网在价值上更可疑。那我们回到现实中来看看,生活中我们追求的是什么?如买房子,你是要买那些隔墙、地板的真材实料呢,还是买墙隔起来的空间?当然我们真正要的是被物质隔离出来的空间,而不是物质材料本身。屋顶能挡风雨,这是它的功能,是工具性,帮助我们享受这个空间。再如看画,你是看画的颜色、形象还是材料?你是要享受看画时的感官体验,而材料呢,只要能达到好的视觉效果就可以。如果这些感性体验都能不借助物理的“材料”造出来,那不是更好吗?没有物质材料做基底就能产生效果直接满足人的各种虚求,包括五种感官的感性需求,是更有意义,而不是变得无意义。当触觉也实现了,我们还如何辨别真假?现在大学实验室里都有,触觉都整合进去了,但还没整合到一般计算机的虚拟世界网络里,因为当今计算机的计算能力不够,人多了一起上去带不动。触觉可以通过佩戴触感手套,扔掉鼠标后,手伸到哪里、摸到哪里,感觉到哪里;还可以穿一套传感紧身服,产生全身的触觉感受,感觉整个物理世界。不但感觉,就物理的本体论上讲,这样的人造世界与我们本来的自然世界也是对等的,我的书就是为了论证这个而写的。论证很复杂,要和量子物理学结合在一起讨论。在人文价值方面,各方面功能整合起来,对我们人的感官愉悦或痛苦、意志自由的实现、尊严的维护等,都有直接的关系,在里面有独立的内容。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除了吃穿之外,没有人真正会去追求作为材料的物,所谓“物欲横流”是不可能的,可能是“人欲横流”而已。人的欲望里面,有的需要借助物来满足,但最终还是为了某种感受或某种“意义”。如果这些个感受或意义无需通过物质材料来取得,没有人还会去占有材料性的物。一个摄影发烧友,买一个镜头需要花很多钱,但这个钱并不代表物,而是代表了某种特别的功能或某种在发烧友中的特殊地位。到了虚拟世界,这个问题就更加清楚了。我们必须得让物的功用回归到人,让物联网服从于人联网,人控制物,而不是倒过来。在这里,康德的“人是目的”的伦理原则,是不可超越的。
“人是目的”,就是说每个人都是独立的目的,而不能笼统地说作为集体的“人类”是目的,任何一部分人都不能代表其他任何人的目的性,国家也照样不能。这里首先涉及到的,就是avatar的技术标准问题,如何让每个avatar都在相对应的主体性人格的掌控之中,而不会给其他人通过物联网任意摆布。在虚拟世界里,每个人替(Avatar)都应被赋予一个私人空间的硬壳,这是最严重的一开始就要注意的问题:Avatar的技术标准的第一步,就要以这个为价值底线。不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危险了。
总之,我们一开始就要防止在这个无所不包的系统中,人的主体性丧失殆尽,使人沦为物流和信息流自组织系统中的被动客体,或沦为掌控这个系统的寡头,包括政治、商业的等等的寡头,实现自己意志的工具。这是基本的问题,人是主体的问题,是必须坚持到底、不能让步的。
当然这里还涉及一些我们世界中以前没有的伦理问题,比如物理规则的设定。原来我们的世界是自然形成的,或者,如果你相信上帝,那就只能接受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关于上帝必然创造了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完美的,谋其次是不可能的。这本来是一个形而上学命题,无关乎我们的意志。但是,这回是我们自己在造,应该造成什么样?比如second life里房子不会折旧, 没有自然灾害,没有四季更迭,avatar不会生病,让别人砸一下也不会受伤;但是,这些虚拟世界雏形中没有的东西,我们的自然世界都有,该不该设计进去?这是物理原则,要好好想、得讲道理,要论证设定的“物理”法则是符合人的终极价值追求的。如果将这个视作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的话,我就将其称为“造世伦理学”。
其他伦理问题:
v 一个负责主体VS双重身份
- 注册的avatar没有要求和实际身份一样。于是,就有可能出现这样一个官司:一个14岁的小女孩注册了一个60岁老男人的avatar,一个60岁老男人注册了一个14岁小女孩的avatar,然后这个现实生活中的小女孩去法院起诉那个现实生活中的老男人在虚拟世界里性骚扰她。那法官就得判断是这个“骚扰”到底是谁对谁?是avatar的小女孩骚扰了avatar的老男人吗?这小女孩虽以老男人的身份在虚拟世界里与人互动,但心理上还是一个小女孩,觉得在虚拟世界里让对方性侵犯了。这样的话,我们的法律没有一条适用于这个诉讼。
- 这里还有一个由Second Life里引发出来的真正发生过的官司,老婆控告老公和虚拟世界里一个女的(avatar是女的,现实里是男是女还不知道咧)通奸,但是在网络上,两人没真的发生性关系。这是真人真事。那我也理解,你老公老是在电脑前面和别的女人眉来眼去卿卿我我,互相示爱,结果你满足了,我这个现实中的老婆在这里,你也不抱我摸我了,也不和我做爱了,这我哪受得了?感觉受伤害也情有可言。
v 隐私VS隐匿
- Avatar是否能没有形象,可以隐身?比如有个avatar捣乱,背地里打你一下,像鬼魂一样。或者利用隐身的功能来查看我偷窥我。这就好像身体的不可见性实现了,隐身人,一个男的隐身跑到女厕所去了。这样的话,保护隐私和不许隐身的关系如何界定?
v 物理伤害VS心理伤害
- 如果一个人的替身(avatar)受到伤害,到底是属于物理伤害还是心理伤害?这个必须要界定清楚,两者在法律和道德系统的涵义是非常不同的。
v 人工物VS自然物
- 里面的山山水水和房屋飞机一样都是“居民”建造出来的,我们现实世界中人工物和自然物的区分在这里遇到了难题,而我们得到和法律对我们对人工物和自然物所界定的责任是不一样的,怎么办呢?
v 人身VS财产
- 你买了个Avatar,那它是你人身的一部分还是财产的一部分?我们都知道,“人身攻击”和“掠夺财产”的区分非常重要。
v 意图VS后果(双重意图,双重后果)
- 在我们追究一个人的责任时,有意图没后果和有后果没意图完全两样。比如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就很不一样,包括对应的道德谴责都不一样。美国有个惯例,那就是,如果你能证明你在杀人时神志不清,就可以免受法律制裁。这放到虚拟系统里面就不明白了。到底什么算真的发生后果?我可以把里面所做的一切都解释成我的意图、解释成我的意图的图像化的演练,没有后果,后果是到我们的世界里才发生的;或者通过遥距操纵才有后果。但是,单独在虚拟世界里,明显也可以区分为意图和效果两部分。这样的话,我们的道德与法律责任的概念就陷入了困境:意图和后果的分界线在哪里?
v 人替、人摹、人替摹之间的识别及其不同责任关系的界定,在当事人对这些无法区分,而责任概念又依赖这些区分时,我们怎么可以让当事人负责任?
v 过渡阶段: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界限混淆问题
- 如果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在体验层面实现了无缝连接,用户就有可能难以判断自己到底是在哪一边,这是一个后果非常严重的可能性,我们如何面对?
为了说清楚这些问题,当时我制作了这张假想时间表(应该在书上有),配有特别说明:那不是真正的预言,而只是解释虚拟世界概念的一种具体化的方式。但现在看来,虚拟世界这十几年来的发展,还真和我时间表里说的差不多。而我说的第二阶段,从2100年开始的:从感觉传递的交往过程到遥距操作。现在物联网的兴起,似乎正在为这个做铺垫。再往前到2300年(千万别当真),人类基本生活在里面;这个2600年之后的,那就是开玩笑的成分更多了,即,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忘却自然世界这个史前史,人类追根问祖,有关史前史(即我们当今生活的年代)寻根文学流行起来。3500年,哈哈,新的一轮虚拟世界在下一个层级被建造出来……
最后想介绍一个我介入second life的艺术项目,是由原中央美院到了美国的Lily Yang(杨熙瑛)和她的丈夫Hong Lei(李宏磊)做的。他们把纽约一个真实的美术馆DSL MoCA在second life里建起来(像水晶宫+水立方),2009的事。开幕展时Lily邀请我做策展人,我欣然接受;不仅策展,还展出了自己的作品“瞩目浪马枫”(Peek of Never-Rest,图4),并为这个虚拟美术馆项目制作了背景音乐。(播放录像,演示效果)http://www.dslcybermoca.net/
图4
总结一下:
物联网,政府重点开发,觉得是严肃应用,但其实只应是工具界面。
人联网,现今的主流社会觉得是玩的,堕落的,却真的是创造世界,是人的生活。
物联网加人联网通过遥距操作,虚拟世界就可以独立出来了,进入里面的人不用出来就可以维持生存与发展,并且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进行艺术创造,实现生活的各种内在价值。
最重要的是,如何在这整个过程中始终坚守“人是目的”的价值底线?
延展阅读:翟振明访谈录(外一篇)